为了保证本次统建房抽签活动的公平、公正,特制订如下规则,望全体参与抽签的职工共同遵守:
一、本次抽签活动分两次进行,首先由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职工按报名顺序号依次抽取抽签号,然后按抽签号从小到大进行抽签,直到所有房源分配完毕。
三、房源票箱中的总票数为N-11(N为报名总数,11为房源数)保证每名职工一票。
三、中签号为1-11号,面积固定,职工中签后现场到房产科工作人员处进行登记和确认,如对房源不满意,可自动放弃,将中签号退回房产科进行再分配。如私自转让,房产科将收回房源,取消当事人今后的分配资格。
四、中签号现场在纪委、工会及全体抽签职工监督下制作,并加盖后勤管理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