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19]035号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县城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创新组发【2019】2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106】51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区范围内征集一批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通知详见附件1)。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与基层卫生工作重点任务相适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的较好的社会效益。
2.经实践证明安全、有效、经济、成熟并相对先进的卫生适宜技术,适合县区、宁村及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使用。
3.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两年以上,并取得良好效果。
4.技术项目配套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统一生产进入市场。
5.申报适宜技术推广的单位(以下简称技术推广单位)应为应用该项技术胡医疗卫生机构,并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条件,能够保证推广工作顺利开展。相关企业等营利性机构不得作为技术推广单位。
6.相关社团组织可作为协作单位与推广单位共同申报。
7.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所在单位优先申报。
二、材料要求
1.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附件2)3份,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汇总表(附件3)1份、个人提交项目申报科研承诺书1份(手写签字);
2. 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配套产品的市场准入文件、已推广应用情况的总结报告、项目推广的可行性分析(技术评价、经济评价、技术使用的必要性及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以上资料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3份。
3.各部门于6月14日上午10:30前将相关材料递交科技处,所有材料需提交电子版。
附 件:
1.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征集2019年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附件1: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征集2019年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docx
2.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请书.docx
3.
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docx
澳门新葡官网8883科技处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