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19]013号
各学院(部):
为充分发挥新时代我区法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宁夏建设实践的理论支持作用,自治区法学会公开招标2019年自治区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题目原则上必须依据《2019年自治区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确定的范围,可根据研究内容、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拟题目。
二、申请课题的主持人及立项后的项目负责人请务必保证课题及其成果的原创性。
三、2019年法学研究课题分为一般课题、委托课题、自筹课题三种,为培养青年法学人才特别设立的青年课题项目属于自筹课题。一般课题成果不少于12000字,委托课题成果不少于15000字,青年课题成果不少于10000字。
四、委托课题项目为定向招标,由自治区法学会委托所属研究会、地市县(区)法学会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课题研究,委托课题由受托机构组织开展,成果为受托机构集体研究成果,课题经费专款专用,受托机构负责课题成果转化。定向委托课题标注为※,由研究会及相关机构按要求申请立项。
五、青年课题项目为自筹课题,课题主持人须为40岁以下,并具有法学(法律)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具有法律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或在法律实践部门工作并担任副科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请各部门积极组织,严格审核,于3月13日下午16:00千提交《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部门汇总表(附加3)1份。
联系人:李元杰
联系电话:0951-6980063
附件:
1、2019年自治区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指南及申报通知自治区法学会关于申报2019年法学研究课题的通知.PDF
2、申请表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3、部门汇总表2019年自治区法学会项目汇总表.xls
科技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