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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8-11-14  字体:【

宁医科字[2018]077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规范管理,增强项目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课题管理的要求,自治区社会规划办将对2018年以前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以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在研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1

   二、检查形式

(一)书面检查

   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填写相关表格(附件2)。

   2. 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填写相应的书面报告(附件3)。

  (二)口头汇报

所有在研项目负责人需准备58分钟PPT进行口头汇报,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汇报内容包括:

1)项目研究情况。包括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课题组成员变更情况及原因,研究能否按时保质完成,研究工作推迟或终止的原因等。

2)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初步形成的主要研究观点;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和教材;获奖或被决策采纳(领导批示)情况;研究成果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和效果等。

3)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开支情况、未支出经费预算等。

4)课题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三、材料要求

    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具体表格见附件2

  1)所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表,一式二份;

  2)申请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需填报结题审批书,同时提供成果简介、发表论文复印件、最终成果,上述所有材料各一式五份,查重报告1份(自行到学校学报编辑部做);最终成果为专著的项目需要提供书稿全文,且需要隐去主持人相关信息。所有材料需要皮纹纸胶装。同时附有财务处加盖公章的项目支出明细1份;

  3)中期进展或申请延期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需填写中期检查表及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相应成果复印件。 

    2. 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具体表格见附件3

  1)申请结题的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需填报结题审批书、成果简介、发表论文复印件、最终成果,上述所有材料各一式五份,查重报告1份(自行到学校学报编辑部做);最终成果为专著的项目需要提供书稿全文,且需要隐去主持人相关信息。所有材料需要皮纹纸胶装。同时附有财务处加盖公章的项目支出明细1份;

  2)中期进展或申请延期的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需填写中期检查表及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相应成果复印件。

   四、截止时间

   请各部门科研办收集汇总上述材料并填写汇总表(附件4) ,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1122日(星期四)上午11:00提交到科技处,上述所有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电话0951-6980063

联 系 人:李元杰   张明

       kjc@nxmu.edu.cn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在研清单附件1-2018年国社科及区社科项目检查一览表.xls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相关材料附件2.rar

       3.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检查相关材料附件3.rar

 4.部门汇总材料附件4-部门汇总材料.rar

 

                                               澳门新葡官网8883科技处

                                                 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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