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18]004号
各学院(部):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 408号)文件,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工作,包括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3项内容。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做好本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 坚持向科研一线科技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申报。
2. 坚持以用为本。推荐人选要符合国家和部门及地方发展需求,用人单位要在人才培养、使用和支持方面承诺落实支撑保障条件。
3. 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人选优先从重大研发项目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中推荐;已列入部门、地方人才计划的人选可择优推荐,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和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
4. 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质量。要严格选才标准,把推荐对象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科学精神、为民服务摆在突出位置,将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能力、业绩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二、推荐名额
学校拟推荐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超过3人,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分别不超过1个。
三、推荐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2.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3.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4.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5.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6.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6年3月9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2.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3.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4.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5.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申报单位应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含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研发机构)或科技园区。申报单位要有好的人才工作基础,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大、政策突破性强,具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和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鼓励申报单位选择具有鲜明特色和示范带动意义的内设机构或非法人机构作为示范基地建设单位。
2. 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应在相关科技领域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在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管理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在培养拔尖和青年人才、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具有典型经验与做法,形成富有特色、取得初步成效的人才培养模式。
3. 申报单位为科技园区的,应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成效突出;建立为创业人才服务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和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等方面建立良好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
四、申报材料
请拟申报人/团队/基地认真阅读《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附件1),填写相应推荐表(详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附电子版),由各部门汇总后于2018年1月17日前报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刘河涛
联系电话:6980057(校内:8057)
附件:
1.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附件1实施方案.doc
2.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附件2中青年创新人才推荐表.doc
3.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附件3创新团队推荐表.doc
4.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推荐表 附件4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推荐表.doc
澳门新葡官网8883科技处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