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17]031号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三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经中央批准,中国科协、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共同设立“全国创新争先奖”,拟于今年5月“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期间表彰。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推荐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17〕85号)及自治区科协《关于推荐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全国创新争先奖”设立全国创新争先奖牌名额10个,表彰奖励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伟大进程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集体”指科技工作者组成的团队。
我校可推选候选集体1个。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和科学道德,在思想政治、党风廉政、道德品行方面不存在违纪违规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2.集体要规模适中、能够发挥引领作用。集体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领衔专家必须为中国籍。并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科研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方面,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方面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等。
(2)转化创业方面,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标准、新产业、规模化应用示范等,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科普及社会服务方面,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普及社会服务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并创造出显著社会效益。
上述成绩应当主要在国内做出并于近五年内完成或显示影响。
三、推荐材料要求
1.请于2017年4月14日(周五)上午10:00前递交《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一式6份(附电子版),工作照电子版3张(反映科研工作情况,3M以上,JPG格式),逾期不再接收。
2.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3.主办单位联合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证书、奖章(奖状、奖牌),并按财务有关规定发放奖金。
联 系 人:张明
联系电话:(0951)6980063
邮 箱:kjc@nxmu.edu.cn
附 件: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
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表.doc
澳门新葡官网8883科技处
澳门新葡官网8883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