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17]022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部级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结题率,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清理并提交“十二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的通知》及科技厅项目管理办法(宁科办发〔2008〕22号),学校近期将组织开展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攻关项目清理工作。为做好学校科研项目清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2014年以前的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附件1)
2.2015年以前的科技攻关(支撑)项目(附件1)
二、清理流程
(一)宁夏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1.结题条件
完成研究任务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至少公开发表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核心论文期刊1-2篇,所发表论文需标注“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
2.材料要求及截止时间
请于2017年4月21日前提交宁夏自然基金结题报告(附件2)3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将相关论文复印件附在结题报告后,学术评价请各单位组织学术分委员会讨论后仅出具具体意见,包括是否完成原因计划任务、研究成果是否与任务书一致、研究成果是否是在执行期完成,是否同意结题等,不签名盖章;同时提交汇总表(附件3)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需附电子版)。
(二)科技攻关(支撑)项目、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1.验收流程
(1)财务验收(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不需进行财务验收)
项目主持人到财务处打印项目支出明细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对照支出明细填写“科研项目(课题)经费财务验收自查报告”(附件4)。按照财务验收财务报告编写提纲准备相关材料及说明,盖章、材料准备齐全后报送科技厅财务监管中心进行财务验收。
注意事项:按财务验收要求,发票复印件清晰且每张票上均需加盖财务专用章。科技厅财务监管中心联系人王英、刘朝晖。
(2)项目验收
项目主持人填写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4),根据验收大纲撰写研究工作总结报告、自评估报告及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3)查新报告
项目主持人携带项目验收申请表及三大报告到科技厅成果中心进行查新。
(4)报送材料
a.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学校公章、校长章由科技处协助办理;
b.盖章后将所有材料,包括研究工作总结报告、自评估报告、技术工作总结报告、检测报告、效益证明、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发表论文等装订成册,按照科技厅要求份数报送科技厅发展社发处,软科学项目送到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5)验收答辩
根据科技厅要求推荐验收专家,申请人准备30min ppt参加验收答辩会。
(6)验收后及时完成成果登记,办理其他手续。
2.材料要求及截止时间
请本次清理的所有需验收项目于2017年5月1前完成成果登记,并向科技处递交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答辩材料复印件1份备案。
尚未结题的项目不能申请本年度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科技攻关(支撑)项目。
联系电话:6980063
联 系 人:李元杰 张明
E-mail: kjc@nxmu.edu.cn
附 件:
1.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攻关未结题清单
附件1:宁基金、攻关项目未结题验收清单.xls
2.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2 宁夏自然科学基金总结报告.doc
3.汇总表
附件3 科研项目结题 汇总表.xls
4.科技攻关(支撑)项目验收材料
附件4 科技攻关(支撑)验收材料.zip
澳门新葡官网8883科技处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