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17]003号
各学院(部)、科协各工作委员会:
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已经启动第二批“种子计划—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简称“托举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工程简介
“托举工程”主要依托学术组织、“小同行”、高水平专家举荐青年科技人才苗子,及早发现、重点扶持、加快培养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小人物”,为他们潜心研究提供经费、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支持,指导青年科技人才过好“科研黄金期”,打好职业基础,尽快成长为德才兼备、勇于创新的科技领军人才重要后备力量。
“托举工程”每年支持若干名,采取稳定支持、重要奖项推荐等方式,对每一位扶持培养的青年科技人才稳定支持3年,每年支持一定经费。实行导师制、年度考核、优胜劣汰等机制,培养期结束后邀请第三方评价。
二、选拔资格条件
1.年龄为32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3.从事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工作。
4.有一定的科研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品行端正。
5.至少有1名同行专家(导师)承担指导责任。
6.3年托举期内一般应在同一科研机构工作。
7.已入选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313)、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等重点人才项目的人员,不再列入选拔范围。
三、推荐名额
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分配我校科协2个推荐名额。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科协各工作委员会于2017年1月13日16:00前将《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申报书》(附件1)、《基本情况表》和《简表》(附件2)纸质件各一式3份(同时报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刘河涛
联系电话:6980057
附件:1.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申报书
附件1申报书.doc
2.基本情况表和简表
附件2基本情况表和业绩简表(定稿)20161216.xls
宁夏医科大学科协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