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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二批“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7-01-12  字体:【

宁医科字[2017]003

各学院(部)、科协各工作委员会:

       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已经启动第二批种子计划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简称托举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工程简介

       托举工程主要依托学术组织、小同行、高水平专家举荐青年科技人才苗子,及早发现、重点扶持、加快培养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小人物,为他们潜心研究提供经费、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支持,指导青年科技人才过好科研黄金期,打好职业基础,尽快成长为德才兼备、勇于创新的科技领军人才重要后备力量。

      托举工程每年支持若干名,采取稳定支持、重要奖项推荐等方式,对每一位扶持培养的青年科技人才稳定支持3年,每年支持一定经费。实行导师制、年度考核、优胜劣汰等机制,培养期结束后邀请第三方评价。

二、选拔资格条件

        1.年龄为32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3.从事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工作。

4.有一定的科研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品行端正。

5.至少有1名同行专家(导师)承担指导责任。

6.3年托举期内一般应在同一科研机构工作。

7.已入选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313)、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等重点人才项目的人员,不再列入选拔范围。

三、推荐名额

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分配我校科协2个推荐名额。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科协各工作委员会于201711316:00前将《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申报书》(附件1)、《基本情况表》《简表》(附件2纸质件各一式3份(同时报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联系刘河涛

        联系电话:6980057

附件:1.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申报书附件1申报书.doc

           2.基本情况表简表附件2基本情况表和业绩简表(定稿)20161216.xls

                       宁夏医科大学科协

                         201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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