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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完善自治区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5-08-31  字体:【

                  宁医科字[2015]042号
各学院(部):
    为及时补充我区各行业科技专家信息,全面支撑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及项目评审评估等各类科技管理工作,自治区科技厅将对自治区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和补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标准
  专家遴选着重考虑德才兼备,客观公正,一线优先。入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94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服务等工作。
  科技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三年以上。
  2.作为负责人承担过自治区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自治区级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3篇以上被SCI、EI、ISTP索引收录的论文。
  4.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5.在主要自治区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标准制修订。
    二、入库程序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入库专家基本标准,于9月15日前将拟入库专家信息汇总,并填写《自治区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名单》(附件1),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科技处。
    2.科技处审核拟入库专家信息,并确定新推荐专家后,通知各相关部门组织拟入库专家完成信息入库工作。
    3.拟入库专家登录宁夏科技厅网站-宁夏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info.nxkjt.gov.cn/egrantweb/),按照《自治区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填报系统使用说明书》(附件2)注册并充实完善个人信息,其中身份证和银行账号等涉密信息将只作为发放专家咨询费的信息使用,可放心填写。
4.专家信息填写完成后直接由线上报送至科技厅,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三、相关要求
  1. 自治区科技专家库建设是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入库专家将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信用档案,今后自治区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和项目评审评估等各类专家将从自治区科技专家库中抽选,并将逐步完善评审评估专家轮换、调整机制和回避制度。各部门务必对专家信息认真核对,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记入个人和单位科研信用档案。
  2.自治区将建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智库,专家将从自治区科技专家库中抽选并颁发聘书。
    联系电话:6980057 6980063
    电子信箱:kjc@nxmu.edu.cn
附件:
    1. 自治区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名单点击下载
    2. 自治区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填报系统使用说明书点击下载
                               澳门新葡官网8883科技处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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