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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科研项目检查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5-04-10  字体:【

                  宁医科字[2015]016号
各学院(部)、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项目的中后期管理,贯彻落实校院二级科研管理体制,及时了解科研人员在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科研项目完成质量,学校将于近期对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抽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对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具体抽查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检查重点
   1.近两年即将结题的在研项目,是否按照计划任务开展各项研究工作;
   2.项目经费支出情况,是否与预算一致;如果经费支出与预算不一致,检查经费调整是否合理,是否提交经费调整申请。
   3.实验原始记录,检查研究结果是否与实验原始记录一致。
   三、检查时间
   2015年5月中旬。
   四、检查形式
   1.专家组检查相关材料
   由财务处、审计处、科技处等部门人员、返聘人员及校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先行检查相关材料。
   2.项目主持人口头汇报
   在研项目主持人进行5-8分钟PPT汇报。PPT涵盖内容:项目完成情况、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能否顺利结题等。
   3.专家组听取汇报
   专家组听取汇报,并就项目实施、经费支出等情况进行质疑。
   五、检查材料
   1.项目汇报人需提供通过本研究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学术会议交流论文)、与本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实验原始记录本、外拨经费协议等。
   2.财务部门出具的被抽查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财务系统打印件)。
   3.科技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抽查项目历年年度进展报告(ISIS系统打印件)。
   六、检查安排
   根据被抽查项目的部门分布情况,安排三次检查会议,分别在总医院、基础医学院及药学院各安排一次。具体检查时间和地点届时通知。
   七、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于5月6日前将检查所需相关材料(一式1份)汇总、审查后报送科技处。
   2.如出现研究计划、经费支出调整等重要事宜,须由项目主持人提交调整申请(一式2份),经本人签字、所在部门科研办(处)审核、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连同检查所需材料一同报送科技处。
   3.各部门在检查结束后要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对本部门其他的在研项目进行自查,形成部门自查书面总结报告(一式1份),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于5月30日前报送科技处。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项目检查工作,认真总结并及时整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联系电话:6980057
   E-mail: kjc@nxmu.edu.cn
附件1:检查项目清单点击下载
                                    澳门新葡官网8883科技处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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