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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宁夏第二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4-09-15  字体:【

                       宁医科字[2014]038号
各学院(部)、各附属医院:
    为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参加教育科学研究,宣传和推广全区教育工作者取得的教育研究成果,促进教育科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宁夏第二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的通知》(宁教综办〔2014〕112号)文件,自治区教育厅已经开始宁夏第二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评选活动,请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范围包括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成果:
    (一)“十二五”期间由县级以上部门批准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凡承担以上课题并已经完成研究工作,形成研究成果、有结题证书的课题组或个人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二)2010年以来,公开出版的教育科研专著,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含《宁夏教育科研》)发表的教育科研报告(4000字以上)、论文(3000字以上)等均可参加评奖。
    (三)2010年以来,凡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出版但被教育行政部门决策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高校、区直单位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四)已参加过省级或省级以上有关单位和部门成果评选并获得有关奖项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五)市、县(区)已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其推荐成果主要应是评奖活动中已获壹、贰等奖的成果。凡参加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不得推荐参评。未参加评奖的成果可推荐参评。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填写《宁夏第二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连同成果材料报送所在部门。
    (二)各学院(部)对拟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及规范性审核,并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
    (三)科技处将会同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三天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
    (一)《宁夏第二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2份,附电子版。
    (二)课题研究成果主件:包括著作、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等一式5份(1份原件,4份复印件)。
    (三)必要的证明材料:课题成果鉴定意见、结题证书、县级以上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等一式5份(1份原件,4份复印件)。
    (四)《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附电子版。
     以上申报材料均要求以A4纸打印左线装订。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评选的受理截止日期是2014年9月22日,逾期不报。
    (二)申报者必须遵守学术规范,对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行为,一经查实,教育厅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在全区通报,6年内不准参评。
    联系人:张明 
    电话:0951-6980057
    电子邮箱:kjc@nxmu.edu.cn
附件:
    1、宁夏第二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表点击下载
    2、申报汇总表点击下载
                                        澳门新葡官网8883科技处、教务处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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