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14]045号
各学院(部):
根据自治区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的规定,申报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完成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为充分做好2014年度科技成果鉴定和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申报2014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教师,请提前做科技成果鉴定,以免影响科技进步奖的申报。
2.科技成果鉴定材料的组成:(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2)项目自评价报告;(3)研究工作总结;(4)技术研究报告;(5)科技查新报告;(6)发表论文复印件;具体要求和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可在科技处网页或宁夏科技厅网页(www.nxkjt.gov.cn)下载。
3.请各部门汇总本部门科技成果鉴定材料,于2014年11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一份递交科技处。
联系电话:6980057。
宁夏科技成果管理中心联系电话:5032705 5017291
地址:银川市公园街24号(自治区科技厅大院宁夏科技信息研究所三楼)
澳门新葡官网8883科技处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