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学技术处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正文

关于申报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4-06-24  字体:【

                   宁医科字[2014]029号
各学院(部)、各附属医院: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人字[2014]221号)(附件1)文件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开展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以下简称“百名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名高层次人才主要从全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等的学术及专业带头人、业务骨干等优秀知识产权人才中选拔产生。
  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优先考虑已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和百名高层次人才库人选。
    二、选拔条件
  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名高层次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1.热爱祖国,遵守法纪,求真务实,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严以律己,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较高声望和社会影响力,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学识渊博,具有良好的大局观和战略意识、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
  3.能带领形成优秀的知识产权团队,实现自身和团队的可持续发展,引领作用显著,团队效应突出,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4.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一般10年以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5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百名高层次人才
  1.热爱祖国,遵守法纪,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
  2.求真务实,有较强的战略思维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发展潜力较大,业务水平较高,工作实绩突出,在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成绩;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年龄一般在 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拔数量和选拔程序
  (一)选拔数量
  通过推荐评选,产生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20名左右(含国家知识产权局15名),百名高层次人才120名左右。
  (二)选拔程序
  人选推荐工作可通过组织推荐、委员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按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人才、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人才等4个类别进行推荐。
  1.组织推荐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地区的推荐工作,每类人选推荐原则上不超过3名,其中至少1名年龄在45岁以下。
  2.委员推荐
  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可推荐参评人选,推荐数量不限。
  3.个人自荐
  个人可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荐。
  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初步审核、专家函评和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名高层次人才一同评选,按照人选得分高低,依次评选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名高层次人才。
    四、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组织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人选进行申报,并于7月11日前将推荐表(附件2)纸质件一式2份和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名高层次人才推荐表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网址为:www.sipo.gov.cn。
    联系电话:6980057
    E-mail: kjc@nxmu.edu.cn
附件:
1.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 层次人才培养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人字[2014]221号)点击下载
2.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推荐表点击下载
                          澳门新葡官网8883科技处
                             2014年6月24日

版权所有 澳门新葡官网8883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邮编:750004   科技处联系电话:0951-6980057、6980063